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4—2024年)》和《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24〕52号」要求,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地位,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91号)要求,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第二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4306。学校招生代码:6316。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中段。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成立高职单招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学校职能部门及相关院部负责人组成,学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高职单招工作委员会下设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招生的副校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凡与高职单招有关的工作,一律由高职单招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第十一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的高职单招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2024年高职单招生计划2175人,全部为全日制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年) 招生计划 备注 1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类) 3 6000 75 2 广告艺术设计(艺术类) 3 6000 40 3 室内艺术设计(艺术类) 3 6000 25 4 工艺美术品设计(艺术类) 3 6000 25 5 表演艺术(艺术类) 3 6000 40 6 钢琴调律(艺术类) 3 6000 15 7 舞蹈编导(艺术类) 3 6000 50 8 音乐表演(艺术类) 3 6000 40 9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3 6000 25 10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艺术类) 3 6000 40 校企合作专业 11 传播与策划 3 3700 30 校企合作专业 12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200 90 校企合作专业 13 分析检验技术 3 4200 40 校企合作专业 14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3 3700 130 校企合作专业 15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3 3700 40 校企合作专业 16 民航运输服务 3 4200 90 校企合作专业 17 空中乘务 3 3700 30 校企合作专业 18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4200 90 校企合作专业 19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4200 20 20 计算机应用技术(辅助设计方向) 3 4200 80 校企合作专业 21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运维工程师方向) 3 4200 100 校企合作专业 22 计算机应用技术(安卓系统开发工程师方向) 3 4200 100 校企合作专业 23 软件技术 3 4200 80 校企合作专业 24 动漫制作技术 3 3700 15 25 移动应用开发 3 4200 100 校企合作专业 26 云计算技术应用 3 4200 100 校企合作专业 27 大数据技术 3 4200 90 校企合作专业 28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 3700 15 29 大数据与会计 3 3700 15 30 市场营销 3 3700 15 31 市场营销(新媒体营销方向) 3 3700 15 3+2 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方向) 3 3700 80 校企合作专业 33 电子商务 3 3700 60 校企合作专业 34 现代物流管理 3 3700 15 35 旅游管理 3 3700 20 3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3700 10 37 休闲服务与管理 3 3700 40 校企合作专业 38 文物修复与保护 3 3700 15 39 应用英语 3 3700 15 40 社会体育 3 3700 80 校企合作专业 41 人力资源管理 3 3700 30 校企合作专业 42 婴幼儿托幼服务与管理 3 3700 150 校企合作专业 注:校企合作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费由企业收取,学生自愿缴纳。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及准考证领取。1、志愿填报时间及填报方式考生于2024年4月7日9时至4月9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2、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领取方法将在学校网站上另行公布。第十五条 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设在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考试由“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1、“文化知识”考试「一」普通类: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依据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二」艺术类:考核语文、英语两科,依据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总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英语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2、“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由学校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职业素质进行测试,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一」普通类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其中陈述表达(语言表达)50分、沟通交流50分、思辨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50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50分。「二」艺术类进行专业水平测试:按所报专业不同分别测试,总分300分。「三」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面试时经交验认定后,将作为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的重要参考。3、分数计算总分=“文化知识”考试分数+“职业技能”测试分数4、考试安排考试时间:2024年4月17日 8:30持健康码入校进入考场,9:00入场完毕,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地点: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东京大道校区。5、疫情防控要求「一」考生入校要求:学校在考点入口处设置健康扫码和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学校的考生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非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学校。考生排队入场,要求间隔1米以上。所有考生进入考场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座位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二」考生考试过程中的要求: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学校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由学校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不再参加当次考试;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凡隐瞒或谎报考前14天内境外或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考生散场要求:学校将安排考生错峰散场,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第十六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予以免试录取。1、免试对象和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学习。2、免试录取程序「一」考生本人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二」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在4月10日前送达我校招生就业处。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后,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三」我校在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后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我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1、根据考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依次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的顺序依次排序。2、学校高职单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在我校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上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以可靠方式寄送考生本人,不采取他人代收、转收等送达方式。第五章 其他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报名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专科阶段学业。就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和开封市物价主管部门审定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收费,住宿费按照房间标准不同,由500元/学年至800元/学年不等。第二十一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单独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最终介绍权归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学院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中段邮编:475004咨询电话:0371-22861199 22861166



